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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米尼克想不到汤马士骑士愿意付钱买了她。他眼珠一转,又有了一个鬼主意:「汤马士大人,原本这个女奴是有问题的,所以只值30个金币,但很感谢仁慈的骑士大人你出手治疗了她,她现在没问题了。以艾琳这种美貌少女,经过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卖到东方,可以拍卖出3百金币也不止。」他顿了顿:「但因为你的仁慈,所以我算便宜一点,就卖给你,作价3百个金币吧!」

多米尼克洋洋自得。

本来收30个金币,让出一个女奴,算是化算合理。但在自己这位未来伯爵这边,人家看来,他在大骑士面前显得弱了气势。

他这个伯爵长子,本来也是可以参与十字军的。但一来伯爵十多年前在战场上被杀怕了,知道刀剑无眼,舍不得把大儿子这个首位继承人送上战场。而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参加十字军。但这样,在两个弟弟和诸多贵族面前,便显得自己很懦弱。

在老爸面前,更被两个弟弟比了下去。

因为老二找到了逃奴,小弟入选了当骑士侍从。将来有机会凭自己本事,得到公主册封骑士。

而自己,除了是头胎长子,没什么本事,未来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轮到他继承。

这表示,他的地位,其实并非最稳妥的。

他须要表现自己的能力。

当下便要耍一耍他这个未来领主的权术计谋和威风。

“漫天开价,落地还钱”这种谈判手法,在西方也是有的。

他要故意刁难汤马士骑士,三番四次拒绝!最后才卖个人情给汤马士骑士。

他要汤马士骑士欠他们家一个人情,这样,不论将来伯爵领有事,或是他弟弟犯,也可以求汤马士骑士出手相助。

「啊!」听到这话,准新娘和新郎都吓呆了。

3百金币?!天哪!

一辈子也还不了这笔钱啊!

为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奴,值得吗?!

我其实单纯是孤独,想找个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。

找谁都可以啊!

之前是感觉自己赚了点钱很风光,似乎有钱也没地方去花。

现在,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両了。在领主贵族面前,他还是个穷人啊!

犯不着开罪两个领主,还要付出毕生代价……太不划算了!

他心里有怯意,想退缩了。

汤马士骑士也面露疑难之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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